中共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市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5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并结合自身实际抓好部署落实。二是及时谋划部署培训。对照2023年州对县考核反馈意见,已立行整改11项。针对2024年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召开红河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部署2024年工作。同时,加大对县内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开展了知识产权“三进市场主体”服务活动。三是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培训。邀请州市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发展科专家到红河县指导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保护工作现场指导3次,帮助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商标申请人到红河州商标受理窗口就近办理业务,并积极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掌握红河县知识产权相关注册情况。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党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扛实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对照《2023年红河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重点清单》,明确2024年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召开2024年度经营主体倍增工作部署会,通报全县2023年度经营主体倍增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了沟通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水平,加大政策衔接闭环,树牢“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通讯录,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畅通沟通交流渠道,确保联合抽查顺利进行。三是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组织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参加省、州业务培训会议;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带头分析研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的堵点难点,4月10日和7月4日,召开“双随机、一公开”集中业务培训2次,对系统操作有困难的部门,进行了一对一指导,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减少因系统操作错误导致扣分情况。四是强化便民化审批事项宣传力度。通过在政务大厅张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宣传图、发放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操作手册宣传小册子等开展系列宣传工作。五是全面梳理入驻政务大厅办理事项。对未入驻政务中心事项2项,通过统筹工作,做到了“应驻尽驻”。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增强为民服务观念,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二、担当作为有差距,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不到位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统筹做好县乡市场监管工作。针对乡镇市管所无在岗人员的情况,局党组全面统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在岗人员承担起13个乡镇的市场监管职责,结合我县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通过开展各领域、各类别、各行动的检查整治等监管工作,认真抓实抓细抓好13个乡镇的市场监管工作。三是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加大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汇报力度,每年公开招聘新录用公务员或调入3至5人,解决乡镇市管所无人无力的困境。同时,申请财政资金,聘请临聘人员。四是整合现有力量狠抓监管工作。局党组全面统筹,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知识产权监管、政策法规及行政执法等为重点,利用好现有的人员,整合现有各股室人员力量,以行之有效的力量撑起我县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工作。五是以 “三个抓”为举措,积极打造一支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市场监管队伍。
(二)关于“对市场主体监管缺失,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抽查计划。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3月4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统筹制定红河县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红县双随机联发〔2024〕2号),经各成员单位协商,结合第四版抽查事项清单,逐条梳理,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制定。二是县级层面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4月7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红河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4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97个,其中联合抽查计划34个、部门抽查计划63个。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发起抽查部门和参与部门,有效整合重复检查事项,合理安排检查时段,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各股室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以跑马路农贸市场、胡鲜生超市等重点经营主体为突破口,食品股、消保股、审批股、价格股等多股室联合执法3次,随机抽取水果、豆制品、猪肉、牛肉、粮油等多个摊位,就营业执照是否规范、是否开展年报公示、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是否销售高风险食品、在用计量器具是否合格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减少对个体户正常经营的干扰,并进行多方位业务指导,做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四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等的监管力度。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截至8月7日,已完成食品抽检638个批次,不合格18个批次,不合格的已启动核查处置程序。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率85%,已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包括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12余次,加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度,全力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药剑”2024 联合行动为抓手,以开展疫苗、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执业药师挂证等专项检查为重点,截至8月7日,出动执法人员111余人次,执法车辆42辆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9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8家次,医疗机构101家次,化妆品经营主体45家次,其他2家次,发现风险隐患问题12个,消除风险隐患12个。完成药品飞行检查6家次,完成药品抽样14批次,完成医疗器械抽样2批次,完成化妆品抽样3批次。药品普通案件立案1起,已移送公安机关1起;医疗器械普通案件立案3起,结案3起;化妆品普通案件立案8起,结案4起,正在办理4起。进一步加大对红河县在用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监察力度,截至8月7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2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了21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设备38台,下发监察指令书7份(电梯4份、起重机械2、锅炉1份),已整改完成4家还有 2 家正在整改中,共排查出隐患问题 17 条,已消除隐患 15条,2条正在整改中。五是开展好知识产权“三进市场主体”服务活动,做好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业务。六是对企业开展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知识现场宣传,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加入ODR企业行列对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其申请成为ODR企业的主动性。七是“三品一特”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截至8月7日,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包括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12余次,加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度,全力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三)关于“结合职能职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红河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红县市监发〔2024〕9号),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联合县司法局制定印发《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红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不断完善常态化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机制,持续推进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建设,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4月16日至4月19日,市管局组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主体年报公示业务培训会,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做到个体工商户“能保尽保”。二是持续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通过对服务过程中所掌握情况以及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结合职能职责,帮助经营主体解决困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多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元旦、春节、3.15、5.25、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药店零售企业代表等在跑马路农贸市场门口对面、小花园等人员流动密集点,采取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免费量血压服务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宣传活动。通过粘贴宣传海报、刊发公众号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相关宣传海报、宣传册8万余份,刊发市管局公众号31余条次。四是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统计分析工作。5月7日,对红河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14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核对,截至8月7日,已完成年报公示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34个。五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的提醒力度。根据《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红河县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的紧急通知》(红县农联发〔2024〕11号)要求,电话联系未开展年报的法定代表人、联络员,提醒按时年报,电脑操作有困难的合作社可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行政审批股进行年报,联县农科局积极主动下乡服务,开展年报工作。将持续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网络监测工作,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电话告知等方式提醒经营者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四)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识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市场监管领域法规和关联法规培训7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规范办案程序。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行政案件,监督办案人员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的证据符合法定要求,并由证据提供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三是严格罚没物品处理。除依法取得的罚没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按国家规定另行处置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罚没物品难以变卖且无经济价值或者其他价值的定期处置。罚没的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定期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四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对依法应予处罚的,对照法律法规,依据不同行政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参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五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例如,以巡察发现反馈案件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分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案件座谈讨论和案件评审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对包容审慎监管理解和认识,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工作。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质效不高
(一)关于“效能意识不牢,工作作风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创业扶持工作。根据《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4年贷免扶补贷款工作任务的通知》,切实开展贷免扶补贷款工作。二是开展政策进企业。截至8月7日,积极主动进企业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诉求3次,目前,发放贷免扶补贷款2户。三是积极解决企业发展诉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通过与企业面对面交流,针对企业提出的热点、难点和问题,县市管局一一进行答复和讲解,并积极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四是加强财经管理制度学习培训。7月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内部控制培训,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五是整改不规范报销单据。梳理核实2021年以来3次报销单据未附就餐名单和住宿人员名单,已于6月份如实整改。同时,认真梳理核实了2023年多次报销签批单分管领导、经办人、证明人未签字情况,已按要求如实签字审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梳理2021年至2022年55次一函多餐、2次违规列支会议经费,共计1.53万元超标金额事项,于2024年5月13日已按财经程序清退。组织财务人员及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财务知识、财经纪律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堆满报销凭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4621093;电子邮箱:hhxsgj@126.com。
中共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