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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17时01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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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红河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王洛香,中共党员,红河县公安局民警,202487100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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