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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县监委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14时52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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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红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整治影响党中央及省委、州委、县委政令畅通的作风顽疾。现将查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马然发同志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6年11月至2020年9月,马然发在担任红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问题多发、突出。

一是县民政局推进项目不力。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14年3月报县发改局立项,项目总投资572万元,2015年10月动工建设,直至2022年6月29日才完成验收。

二是殡葬管理不力。2016年11月至2020年9月期间,督促红河县象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履约不力,导致红河县象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2019年1月7日,经红河县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公墓结余资金中列支1.35万元用于解决发放2019年春节、元旦工会节日慰问的缺口资金。

三是化解长期挂账不力、长期拖欠商家费用。经查,十三五期间,审计发现红河县民政局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共计259.767247万元。截至目前,红河县民政局以没有资金和化解难度大为由,仍有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共计96.346426万元未化解。

四是是对县福利中心监管不力。2016年至2019年期间,红河县社会福利中心对孤儿保障金使用不到位,致使大量资金结余被县财政收缴。2019年2月14日,红河县社会福利中心未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从运转经费中列支1600元为非工会会员购买春节节日慰问品。

五是未及时停发已死亡低保对象低保金。2016年11月至2020年7月,红河县民政局对低保金发放监督管理不力,全县范围内存在唐某三等13名低保对象死亡后未及时停发低保金,违规享受低保12个月以上,共计违规发放低保金64149元问题。

综上所述,马然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时任红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违反工作纪律,任职期间红河县民政局存在推进项目不力,化解长期挂账不力,殡葬管理不力、对县福利中心监管不力,对低保对象底数不清、审核不严,导致13名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12个月以上的问题,问题多发、突出,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3年4月21日,马然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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