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以“小”见严纠“四风”,“五一”监督不松劲
红河县:以“小”见严纠“四风”,“五一”监督不松劲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在“五一”节来临之际,红河县纪委县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五一”期间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公款购买烟酒和名贵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不停歇,执纪问责不松劲,全力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委要组成工作专班,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
监督检查组与公安、交警、机关事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采取查阅财务凭证、公物台账,核对税控发票,实地检查单位食堂、储藏室等方式,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集中访谈等,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五一”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聚焦“节日病”和“四风”隐形变异、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部署安排,重点围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购买烟酒和名贵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严查。
通知还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节点当“考点”,持续保持监督检查高压态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梳理排查被检查乡镇、部门近年来发生的“四风”违规违纪问题,集中研判“四风”问题背后的风向、风源,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一律严查严办,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安全稳定。
“‘节点’就是‘考点’,下一步,红河县纪委县监委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多部门联合协作,精准靶向,科学监督,促进‘清廉云南’建设出实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