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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组室团队“传帮带”,纪检监察“聚合力”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16时57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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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组室团队“传帮带”,纪检监察“聚合力”


“有了团队的‘传帮带’,让我对工作流程有了更多的了解,干起活来更有底气......”红河县石头寨乡纪委书记在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时感触地说道。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不均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质量和效率低等问题逐渐突显。红河县纪委县监委进一步整合县乡两级纪检监察人力资源,探索组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团队,实行1+3”监督执纪执法团队工作模式:统筹整合纪检监察室、派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力量,以办案重点,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1”即1个纪检监察室,“3”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三方联动,按1+3”的方式形成工作团队。

团队围绕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对受理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督促责任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和问责情况严格审核把关除此之外,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组室团队还指导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将包括村务事项、“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在内的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公开上墙、广泛宣传,向群众公开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并在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办过程中,针对性地采取联合检查、协作办案、跟班学习等形式,对团队成员进行帮带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对涉及小微权力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有关问题,使小微权力得到有效监督,为纪检监察注入“清廉力量”。

此外,对于新入职干部,该纪委监委首先要为他们上好快速“入门”第一课,通过介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门设置情况、工作纪律要求等,让新进干部在第一时间对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新干部“认师傅”、老干部“领徒弟”,明确帮带干部职责和帮带对象责任,帮助新进干部增强政治责任感,使他们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水准和办案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乡镇取得新的成绩,就必须先从底子上改变乡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质量和效率低等问题。组建1+3监督执纪执法团队”,发挥组室“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激活纪检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凝聚纪检监察力量。”红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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