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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行贿说“不”?红河县有实招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16时48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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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行贿说“不”?红河县有实招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让行贿者付出贿不起的代价……”近日,二十余名非公经济人士走进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移动警示教育巡回讲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这是红河县纪委监委立足“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转作风、提效能,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

一幅幅图片触目惊心,一个个案例发人深省,一声声忏悔触及灵魂……巡回讲堂内,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化身讲解员,结合受众特点因材施教,通过调整讲解重点、针对性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精准滴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切实为非公经济人士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敲响廉洁自律警钟。

“将受贿与行贿案例放在一起解说,这样的警示教育冲击力非常大,我内心深受触动。这些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只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才是正道坦途啊!”一名个体工商户代表感慨道。

“构建良性政商关系,民营企业家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走捷径,严守政商交往底线,做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践行者、示范者和推动者。”一名民营企业家表示。

在强化“不敢贿”震慑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指导县工商联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开展品读革命经典书籍、观看爱国主义题材影视片、到红色革命遗迹观摩学习等系列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将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不想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开展非公经济人士廉洁教育是对行贿行为进行源头防范的探索实践。”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案件治“本”作用,继续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廉洁教育方式方法,持续强化“不敢贿”的震慑,促进“清廉企业”建设,推动风清气正营商环境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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