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现将3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红河县洛恩乡拉博村委会原主任李础仰违规享受低保金的问题。
2012年,拉博村委会在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过程中,时任拉博村委会主任李础仰在明知其儿子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享受低保金的情况下,违反《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0〕148号)“凡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高收入的企业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父母不得以任何形式享受城乡低保,已经享受的要坚决清退。”有关规定,未经村民大会讨论、也未经村“两委”干部研究,私自将本人及其配偶列入新增低保户名单并上报至洛恩乡民政所。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李础仰及其配偶违规享受低保金共计3256元。2021年9月14日,红河县纪委给予李础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3256元予以收缴。
二、红河县车古乡纪委原书记李咪福违规在虚假的项目验收单及物资发放调拨单上签字,对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失管失查的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李咪福在担任车古乡纪委书记、利博村委会工作组组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在虚假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附件验收人员名单及车古乡人民政府物资发放调拔单工作组长签字栏处签字,乡政府以此虚套财政资金69万元,其中用于支付龙腾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款40万元,支付罗荣村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款25万元,纳入车古乡政府“小金库”管理使用4万元;2012年11月至2016年3月,李咪福在担任车古乡纪委书记期间,车古乡政府通过虚开工程、物资发票及虚造花名册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524.8865万元;通过虚开工程、物资发票、虚造花名册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设立单位“小金库”共计162.751697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车古乡政府工程款、水泥款、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费、接待费、土特产等支出。李咪福作为时任车古乡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车古乡政府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失管失查。2021年8月3日,红河县纪委给予李咪福党内警告处分。
三、红河县原甲寅乡政府报账员罗丹利用职务便利虚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名单两次冲销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工程款且重复报账的问题。
2014年6月10日,甲寅乡人民政府收到县住建局拨付的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工程款19.64万元。2014年7月至2014年8月,时任甲寅乡政府报账员罗丹先后4次通过转账、提现的方式提取该笔工程款后未专款专用,实际用于支付工程款、地质灾害群测培训费、订书费以及其他公务开支共计19.35727万元。罗丹用李某生提供的甲寅乡地质灾害通讯费、培训人员花名册冲销其领取的地质灾害群测培训费1.34万元;用李某荣提供的钢筋、碎石发票,从移民应急经费中冲销上述支付给李某荣的工程款5万元,报销订书费0.0513万元;用虚编的甲寅乡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名单再次冲销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工程款19.64万元。综上共重复报账6.3913万元。2022年1月19日,红河县纪委给予罗丹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