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通报曝光——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一)
“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通报曝光——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一)
为持续强化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功能,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助推“清廉云南”建设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红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白浪海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土特产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经时任红河县粮油公司经理白浪海签批,红河县粮油公司先后5次用公款违规报销购买的香烟、土特产费用共计9701.5元。同时,白浪海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2年4月19日,白浪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红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陈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陈明在担任红河县粮油公司经理期间,在红河县粮油公司财务报销凭证中均无接待清单、接待公函相关信息,经其签批报销公务接待费72笔67308元,涉及餐费49381元、接待费18257元。同时,陈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4月19日,陈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何卫国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2018年4月至2021年9月,何卫国以福利费名义由公司行政账户中违规签批发放职工节日补贴31200元,其本人违规领取节日补贴7800元。同时,何卫国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2年4月19日,何卫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