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低保金 开除党籍!
“作为村委会副主任,我不仅没有履行好职责,还心存侥幸,企图悄悄侵占村民的低保金,我愧对组织的教育和培养,愧对群众的信任。”红河县乐育镇窝伙垤村原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常举仰在悔过书中写道。
经查,2013年至2020年,常举仰在担任窝伙垤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村委会代管的低保金非法占为己有,金额共计21.14万余元。
2020年8月5日,常举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副主任职务,侵占的低保金已追缴。
点评
低保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是维持生活最基本的保障。常举仰长期侵占贫困群众补助金,不仅违背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也损害基层干部的整体形象,更严重侵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性质恶劣,必将受到党纪法规的严惩。
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