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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11时09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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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是坚定政治立场、增强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全体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加强学习。

(二)建立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核心的学习体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为主要方式,辅之以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法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中央、省、州、县重要会议和精神等,以及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四)县纪委县监委分为四个支部,每周集中学习由各支部书记自行组织,学习内容自选。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

(五)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组成。组长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                                      

(六)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12天。由组长确定学习主题,安排专题发言人。会议的记录、会务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七)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一般不得缺席,请假需经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批准。中心组集中学习可根据需要扩大范围,安排或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八)中心组成员要坚持搞好自学,坚持做好学习笔记,按要求完成学习体会、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二、考勤(出差)制度

(一)严格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确有事须晚到或提前离岗的,须向办公室说明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人员外出应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说明,注明外出事由、目的地、时间,无正当理由外出或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聚众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二)严格公务活动管理(包括培训、开会、考察、办案、外出监督检查等),确需出差的,出差人员应提前填写《公务派差(车)单》,并使用公务之家”app填报出差申请和报销差旅费,因公务紧急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或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可以用通讯方式请示,出差结束后补办手续。                 

(三)出差一律不允许参加工作以外的其他活动。到基层工作应严格按照标准缴纳伙食费,一律不允许喝酒,陪同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三、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主要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工作人员因病需休息者,可请病假,需长时间住院治疗者,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书记(主任)请假根据县委有关规定执行;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主任)批准;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请假1天(含)以内由分管常委(委员)批准,23天(含)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书记(主任)批准;其他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室负责人或者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批准,23天(含)的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书记(主任)批准。

(三)请假须以书面为准,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信息)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须交组织部备案。组织部要做好请销假登记工作,与考勤情况一并公布。

(四)请假者假满后要按时上班,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向准假领导说明情况并按规定续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满后逾期不归者,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定期、不定期抽查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职工遵守请销假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内网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内网属于涉密网,密码设备由省、州县纪委监委统一安装,网络设备存放专用机房,未经领导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纪检监察内网实行专人管理。用户密钥由内网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不准外泄。内网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须交还密钥;如密钥遗失,应立即挂失,并按规定申领补办新密钥。

纪检监察内网要专机专用,不得采用电话拨号、交替插拨、双网卡等任何方式接入其他网络;不得修改或删除计算机的网络配置;不得私自安装网络设备;不得用于处理个人事务;严禁非专网计算机接入纪检监察内网。

使用专网的人员应加强专网设备KEY、专网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的保管,中间机严禁连接任何网络,工作变动后应及时交回。

纪检监察内网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认可的防病毒软件。内网用户不得非法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故意制作、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或其他有害数据。

纪检监察内网计算机上使用的设备统一登记,严禁在其它任何计算机上使用。

管理人员在内网机房不得使用手机、无线电话、卫星电话、无线网卡、无线鼠标等无线网络移动通讯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密码、密码设备数量,测试通信设备及线路运行状态,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重大事项要报告领导。

认真办理收发业务。收文件应做到即收即办,发送资料(含信息),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留存有领导签字的底稿。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应检查该关闭的设备是否确定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纪检监察内网计算机的维护维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点维修,严禁管理人员私自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纪检监察内网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并报送县保密局定点销毁。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遵循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持节俭精神、发挥资金效益、服务机关工作。

财务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杜绝不合规、不合理开支;按规定妥善保管财务印鉴、各种票据和会计财务档案资料;严格账务管理,准确、全面、及时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费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认真做好财务分析,及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适时提出经费开支建议和计划,供领导决策参考。

县纪委监委机关所有经费收支必须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结案定性后的违纪款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经费的使用,根据机关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后,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方能实施。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报告,后完善审批手续。未经许可自行开支的经费不得报销。

专项维修、改造资金需经书记专题会或常委会同意,按合同规定经施工方负责人及监理机构代表认可,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审批后方可入帐。

需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办公物品、工程、设备、服务等)在单位年度预算范围内安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办理相关手续。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提出采购计划,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同意后适时进行采购。采购时,必须两人以上经办,并由办公室验收登记贴码后方可分发或领用。

公务接待实行一餐一报,严禁多餐混报。日常接待及时报销。会议接待定期结账。由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方可报销入账。

经单位批准的函授学习、技术资格(等级)培训有关费用的报销,严格按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销单据必须合法、有效,并按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有关开支需报销的单据,若填制不准确、手续不完备,以及不符合开支规定的,不予报销。报销单据,先送财务人员审核,再报领导审批。已签批后的单据,经财务人员审核,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不纳入财务核算。办案人员在集中查办案件时,差旅费按规定审批报销。

行政经费的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批后报销。主要包括电话费、邮寄费、印刷费、汽油费、修理费、保险费、接待费、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经批准订阅的书籍、报刊杂志费、经同意召开的会议费、经批准出差的差旅费、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等有关费用。

十一经费支出实行审批制,机关日常运转支出由风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行政经费的项目开支,须在支出前写经费报告,经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出。房屋修缮费、专项项目经费等其他3万元以上大额支出由使用经费的部门按程序报分管副书记、书记或书记专题会、纪委常委会决定,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紧急情况下临时安排的开支项目,经办人员应事先按要求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办理,事后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十二报销各种费用时,经办人须将报销单据填好先送办公室审核后,再报领导签批报销。

六、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档案柜等一般办公设备和办案等专用设备以及其他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资产。

机关所有固定资产须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具体由会计人员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统一建账,详细登记资产名称、价值、来源、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等,并按规定管理。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固定资产只能作为履行工作职能使用,不得化公为私、公产私用或擅自外借。按照谁领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码管理,责任到人,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或岗位调整时,应及时清点登记移交。

固定资产的报废、划拨、调配须按程序报批。每年四季度,会计人员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提出报废计划,按程序审批后报废。

办公室每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检查核对资产台账,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确保证账相符、账物相符。

七、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各部室提出使用或采购申请,按程序审批后由办公室统筹调配和统一办理采购。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各部室到办公室签字领取,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和建立设备台账。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实行台账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变动及时移交,由涉及人员所在部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共同监交;属于涉密设备的,涉密设备管理人员参与监交。个人不得擅自搬移办公设备。

八、会议办理制度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会议办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州县党委具体实施办法,贯彻改进会风、精简高效、控制规模、务求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各部门对口分工负责与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

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委员会议以及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按照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审定议题后召开。

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员会会议)、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等安排汇报事项,汇报人汇报要简洁明了,针对汇报事项,突出重点,不重复啰嗦;与会人员发言要紧扣主题、直陈观点、相同意见不重复。一般会议提倡领导同志自己写稿,作提纲挈领、言简意赅的即席讲话。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以及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委员会议按照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和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业务工作会议。由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和召集,对应县纪委县监委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实施。除县纪委常委会有特别要求外,业务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由联系和分管领导出席,其他县纪委县监委领导一律不陪会,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

责任分工。纪委全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筹备。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委员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县纪委县监委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业务工作会议由相应业务部门负责筹备和会议服务,办公室配合做好食宿等会务工作。

制定会议方案。以县纪委县监委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县性会议,由组织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的部门拟出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包括会议主题、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和会议主持人、会务筹备职责分工以及会议经费预算等。会议方案须报会议召集人批准方可实施。

拟发会议通知。县纪委县监委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发书面通知。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会人员范围、会期、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及有关事项要求、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特殊情况也可以电话通知,但须有电话通知记录。

准备会议文件材料。会议文件材料包括领导讲话、会议日程(指南)、相关材料等。会议文件材料由组织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的部门在会前准备并送审完毕。各部门组织的业务工作会议需要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讲话的讲话稿,由具体的业务部门负责起草并按程序送审。

落实参会人员。组织召开会议的业务部门在会前须了解和落实参会单位人员是否收到会议通知,落实主席台就座的领导能否出席,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在会前报告会议召集人。

十一布置会议场所。根据会议具体内容、规格要求等情况布置。会场布置一般包括主席台设置、座位(次)摆放,音响及饮用水保障等,会场视会议要求悬挂会标。主席台就座领导、座次摆放顺序由组织召开会议的业务部门报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协助完成。

十二组织会议签到。会前由承办会议的部门负责做好会议报到或签到。负责报到、签到的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未到会人员参会,组织好参会人员就座,并将报到、签到的情况及时报告会议召集人。会议结束后还应将会议到会、请假、缺席情况报告会议召集人。

十三搞好会议服务。负责会务的人员要在会前和会议期间自始至终做好会务服务工作,确保会议圆满顺利召开。

十四会议承办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和会议纪要草拟工作。

十五督办会议决定事项。各类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等,会议组成人员要带头贯彻执行,予以落实。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性部门业务会议作出的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和意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落实情况。办公室负责对县纪委县监委各部门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催办、检查,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十六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次会议的资料都必须完整收集后交办公室归档(含电子文档)。

十七办公室负责县纪委县监委会议室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保障各类会议的正常进行。县纪委县监委各部门若需使用会议室,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根据会议内容、范围安排会议室。

九、会议室管理制度

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办公室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做到会议室干净整洁,桌椅排放整齐,按会议需要备好茶杯、饮用水和相关设备,会后及时打扫清理。

会议室按照先登记先使用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以办公室牵头召开的会议由做好会务服务,以各部室牵头召开的会议由各部室提前到办公室进行登记领取会议室钥匙,并自行做好会议准备和会务服务。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安全工作,并及时将会议室钥匙交回办公室,如未履行安全防范义务造成的损失由组织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

会议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安排人员打扫,会议室的维护、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室配置的设备、桌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

办公室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障各类会议的正常进行。

十、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红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

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无公函、无依据、无正当接待事由接待,严禁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吃请、请吃等违规公款吃喝行为。

公务接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及时填写接待联系函,接待联系函主要包括联系单位、接待事由、来宾姓名、级别、职务、随行人数和到红河的工作任务、抵离时间、陪同人员、联系人等。未经过报批的接待事项,办公室不予办理。因时限紧急,来不及书面报批的,由承担接待任务的部门口头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视情况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由办公室负责人通知办公室先行办理接待事宜,并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批手续。

公务接待费用应在接待后及时报销。接待费报销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应包括接待报销单、接待联系函、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发票和刷卡票据,无法刷卡结算的还需附无法刷卡结算支出证明,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室审核、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接待本着热情、周到、节俭原则,以本地菜品为主。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1/3

十一、节假日值班制度

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按要求将值班安排情况报县委办、县政府办。

值班人员承接并办理各类文电、通知;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负责值班期间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可由他人带班。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高效。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特别重要的问题及时向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办理。

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做好值班记录。

 十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要坚持安全保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车辆使用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县内公务用车,用车申请人应事先向分管常委(委员)报告后,由办公室安排;县外州内的公务用车,须经分管常委(委员)同意,并报告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后由办公室安排;州外公务用车须经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同意,并报告书记(主任)后由办公室安排。

机关车辆维修审批程序

1.车辆维修要选择专业技术好、维修设备齐全、诚信度高、计价合理的维修店进行定点维修,各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状况,向办公室报搞维修项目,未经报告擅自进行修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修、勤保养。要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章程,礼貌行车,确保安全行驶。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封存停放在委机关大院内(因公务用车除外)。

十三、公章管理制度

县纪委县监委及各部室、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的公章由专人加锁保管,确保公章的安全。

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所有公章使用要执行审批制度并登记造册。

公章保管人员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保管或使用,不得在废纸、空白纸、空白表等处乱盖公章,不得随意携带公章外出。

公章保管人员要高度负责,如发现未经批准而擅自越权使用公章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管理混乱、公章损坏、丢失等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公章保管人员的责任。

十四、文档管理制度

凡是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发来的文件、材料等,除写有负责同志亲收外,一律由公文收发员拆封、签收、登记编号后送县纪委县监委领导或各部室负责人批办。

一般的报告、函件、报表、资料等,不需要领导批示的,由工作人员收理登记后,直接送有关部门办理。对上级发来的须急办的文件,应立即送委领导或部室负责人阅批,以免贻误工作。

人民来信由工作人员负责拆封、登记,按有关规定分转领导和有关单位处理。处理结束后立卷归档。

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带回的文件、委领导在上级及有关会议上的正式发言材料,会议结束后,应统一登记保管。

起草、批改、签发文件,须用钢笔或墨水笔,字迹要清楚。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和复写纸,以便于存档。

文档工作人员应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好文件的催办、归档工作,对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处理,不得贻误。平时做好文件立卷归档的准备工作。年终根据县档案局的规定要求做好文件分类、分期限组卷归档以及文件的清退和销毁登记工作,同时交县纪委办公室统一保管。

调阅文件和档案,应办理调阅登记手续,做到责任明确。不得从档案中抽走文件,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签,以保持档案的清洁和完整。

文件档案由专人保管,做到五防(即:防潮、防火、防蛀、防鼠虫咬、防失窃)。

十五、安全保卫制度

坚持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作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全体人员每天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清理保管好文件资料,关闭电源,防止意外事故。

加强档案室、库房的安全。下班后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器电源是否安全,消除事故隐患。

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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