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白江当选县监察委主任,并向宪法庄严宣誓。在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后,县监察委式挂牌,标志着红河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红河县委积极谋划、统一领导,县纪委精心组织、牵头推进,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以及州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作进度表,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制定、
人员转隶、问题线索移交、资产划转、办公场所选址等前期基础性工作,为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红河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精神和规定,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并颁发任命书。(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