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县纪委监委向全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红河县乐育镇然仁村党总支书记瞿波发、村委会主任马建国、副主任李柒仰、总支委员李周胡等4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享受农资综合补贴的问题。2003年,红河县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然仁村委会将位于拖阿红特(地名)400亩集体土地(然仁茶厂)以时任村委会主任马建国、计生宣传员李周胡、总支书记李柒仰的妻子及瞿波发名义各上报90亩,共计360亩。2007年至2017年期间,瞿波发、马建国、李柒仰的妻子、李周胡各违规享受农资综合补贴80234.1元。2020年8月5日,瞿波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柒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周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0月20日马建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出重拳、求实效,对作风问题发现必纠,对腐败问题露头就打,深挖隐形变异,坚决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以严肃问责夯实责任担当,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