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县纪委监委向全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红河县浪堤镇政府原工作人员张儒华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5年,张儒华妻子杨农辉购买浪堤乡“美丽家园”建设点2宗地合并建为一栋房子,并重复享受补助。张儒华在知道其妻子杨农辉享受“美丽家园”建设补助2户的情况下,未主动向浪堤乡政府作出说明及退缴重复享受的20000元,违反廉洁纪律。2020年6月30日,张儒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县垤玛乡曼培村委会原主任周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的问题。周尚涉嫌贪污公款,在2013年5月至2019年8月期间,利用担任垤玛乡曼培村委会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手段,非法占有曼培村委会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曼培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及曼培村委会2015年、2016年产业到户资金;涉嫌挪用资金,2017年11月23日,垤玛乡财政所将邦昆、河玛、八哈三个村组森林抚育资金转账给周尚,周尚未将该资金发放,被其零星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在纪委介入调查后,周尚已将上述资金归还。2019年8月,周尚辞去曼培村委会主任职务;2020年6月30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扶贫领域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仍然突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尽心尽责、清廉自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