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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15时52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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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河县纪委向全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员李立仰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李立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统计汇总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工作时失误,致使大羊街乡2028人的62.48万元奖补资金未落实到农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20202月,李立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人陶岸简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94月,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中发现县林草局2018310日的9号凭证接待费中有烟酒接待费用720元。陶岸简以重新制作不含烟酒的菜单替换原含烟酒的菜单的方式进行整改,造成变造会计原始凭证的事实,致使会计信息失真,陶岸简负直接责任。20205月,陶岸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县浪堤镇原副书记赵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的问题。赵华违反政治纪律,利用虚假证言及证据掩盖阿扎河乡哈普村委会女东小学学农基地是其父亲管理栽种的事实,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使其父母纳入享受低保补助金,并不如实向组织说清事实。20202月,赵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出重拳、求实效,对作风问题发现必纠,对腐败问题露头就打,以严肃问责夯实责任担当,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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