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4月份以来,红河县纪委监察委开展了为期40天的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已有8个单位,19名党员干部被通报。
通报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严肃问责,促进行风根本好转。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严格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形成常态机制,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四风”问题,让全县党员干部继续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确保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