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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17时02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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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红河县召开2020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反腐败协调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县反腐败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成员单位在会上汇报了2019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李金顺主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白江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共同发力 形成拳头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执行力保障力》的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邓海江同志及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里,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责任追究各项制度,共同发力、形成拳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纪法有效贯通、法法有序对接。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来落实;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紧盯“三大攻坚战”、侵害群众利益、项目建设等方面和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从司法移送、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巡视巡察反馈等工作中挖掘问题线索,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监督制度的威力充分释放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绝不是一阵风,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戒律,从思想深处打消侥幸心理,不碰底线、不触红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大自查自办力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精准查处涉恶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增强通力合作的自觉性加强互联互通,实行集团作战、多兵种协作,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围剿之势,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必须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保证在与腐败分子的对抗中,占据优势,取得胜利必须明确协调重点,谋划在先,行动在前凝聚共识,共同发力,形成拳头,稳准狠地打击邪恶,惩腐肃贪各成员单位要把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反腐败协调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搞好责任分解,制定实施意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层层传导压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要加强学习交流,及时推介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整体水平。(红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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