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侨乡要闻 > 监督曝光 > 正文

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5日08时44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9704
66.9K

近日,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红河县阿扎河乡原党委书记史建荣违反工作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史建荣作为时任阿扎河乡党委书记,明知该时任乡长存在虚造花名册、虚开物资、工程发票等方式套取各类项目资金(含扶贫资金)的行为,却放任不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赠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20224日,史建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红河县石头寨乡原纪委书记马光能违反廉洁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马光能先后9次从石头寨乡政府的小金库(含扶贫资金)中领用其从县属部门协调来的工作经费,用于贫困家庭补助、老年协会活动经费补助等工作开支和个人使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小金库中提取的春节过节费;违反工作纪律,对乡财务人员虚开发票冲销不能正常报销的原始单据和白条的违法行为不但不制止、不纠正,反而参与销毁,履行监督主体责任严重失职。2020224日,马光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相关阅读:

您是第10803330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8 www.hhx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195号 邮编:654400 电话:0873-4621398
滇ICP备18004098号   京公网安备案 532529020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