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来电方式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红河县纪委县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举报,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欢迎群众通过来信、网络、来电方式举报反映问题。
(一)来信举报。邮寄地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195号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654400。
(二)网络举报。网址:http:hhxjw.gov.cn。
(三)电话举报。电话号码:0873-4621400;举报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及时受理、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中共红河县纪委 红河县监委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