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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巡视监督成果 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十届云南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17时41分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委巡视办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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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巡视监督成果 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十届云南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 2019-12-27 10:53:38 来源: 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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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委第七轮巡视分别对巧家县、大关县、会泽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红河县、屏边县、泸西县、贡山县、福贡县、兰坪县、武定县、永胜县、宁蒗县、丘北县、富宁县、广南县、墨江县、澜沧县、镇沅县、弥渡县、云龙县、剑川县、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陇川县等28个贫困县开展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视,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开展了减税降费专项巡视。7月17日至23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巡视反馈的整改落实,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减税降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近期,被巡视党组织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提高站位,夯实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交办”

被巡视党组织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政治要件,照单全收,逐一认领,真抓实改。各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边巡边移跟踪督办。省委巡视办牵头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审计厅、省扶贫办等机关部门成立巡视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动、跟踪督办巡视发现的有关问题,会同巡视组及时移交立行立改事项,督促被巡视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指导巡视组及时上报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协助巡视组做好已印证查实问题线索的边巡边移工作,推动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及时查处,形成持续震慑;协调有关单位配合支持省委巡视组开展延伸了解、询问知情人、查询有关事项等工作。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推动立行立改事项48项,边巡边移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42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1件、查处50人、留置12人。

——严肃反馈巡视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了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根据省委的要求,省委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贫困县所在州(市)党委书记通报了巡视情况,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视情况,传达了陈豪书记听取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严肃反馈了巡视意见,直指问题,倒逼改革。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出席巡视反馈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巡视反馈会。

——对标对表认真履职。30个被巡视党组织对标对表,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提高站位抓整改、强化措施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严肃纪律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根源,找准制约发展的“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据统计,本轮巡视共受理群众来信2195件、来访1052人(次),听取汇报202次,个别谈话3344人,发现各类问题702个,移交被巡视单位立行立改问题48件,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35条(其中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30条)。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看,有的脱贫攻坚薄弱环节和短板较多,巩固脱贫成果、实现高质量脱贫还有差距;有的“四个意识”不够强,县委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有的政治担当不够,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有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突出;有的上轮省委巡视反馈和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从减税降费专项巡视来看,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中央和省委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不到位;有的落实减税降费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各类监督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缺失。针对巡视反馈问题,30个被巡视党组织严格按照省委的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将巡视反馈意见落细落实落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被巡视党组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同志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如: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财税部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协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一把手”为组长的财税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减税降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截至目前已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

——制定工作方案抓整改。各被巡视党组织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细化为具体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巡视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如:剑川县针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4项46个具体问题,分别制定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构建了“1+3”整改落实方案体系,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严格督促检查抓整改。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及时跟踪问效,结合整改时限节点,实行督查和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跟踪全面、有序、按时推进。如,武定县组建了由11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任组长,22名县级行业扶贫部门干部组成的11个专项督查小组,每月深入一线察实情、督进度,进一步拧紧思想上的“螺丝”、行动上的“发条”,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实整改。

问卷调查、抽查检查,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省委巡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实践巡视后评估制度,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认真审核整改情况报告。省委巡视办下发《关于做好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从公开准备、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有关要求四个方面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规范,并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各被巡视党组织上报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阅,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落实省委书记对巡视整改的指示精神、是否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组办联审情况,将修改意见逐一向被巡视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省委巡视办组织10个巡视组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据统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巧家县、泸西县、澜沧县、镇沅县、耿马县、沧源县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群众满意率为100%,会泽县、大关县、绿春县、元阳县、金平县、屏边县、红河县、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武定县、宁蒗县、永胜县、广南县、丘北县、富宁县、墨江县、剑川县、云龙县、弥渡县、陇川县、双江县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实地检查督促巡视整改。根据书面审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省委巡视组深入被巡视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现场印证巡视反馈问题是否得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实地采访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新闻监督。

——书面综合评价整改实效。省委巡视组在审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抽查检查的基础上,分别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工作作出书面综合评价。总体来看,各被巡视党组织及党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长期整改,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云巡轩)

 

 

中共红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6月1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红河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7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红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责任缺失,县委领导不力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思想理论武装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修改完善学习制度,突出重点、拓宽内容、以学促行,强化理论指导实践的综合能力。目前,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9次。

三是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脱贫攻坚能力水平提升培训。于5月中旬集中县级干部职工约2200余人分四期开展集中培训、以考试训;由县级组成五个授课组,对全县13个乡镇约3000余人进行了培训。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红河县委工作规则》,切实履行党委加强领导、为民服务、运行监督、严格执纪、带好队伍等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好与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之间的关系,构建各方负责、分类实施的推进机制,凝聚起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向县委报送报告及处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严格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试行)》,明确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向县委报告报送的内容、要求及时限。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三是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州相关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解决实际问题。9月6日,县委常委会审议了《中共红河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关于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会前准备、发言提纲、整改落实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9月20日,召开了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安排领导全程参与督导。

四是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红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议题报送程序。制定印发了《县委常委会议2019年下半年议题计划》,提前下发研究重点,确保审议事项做到“会前研究、会中讨论、民主集中、集体决策、会后跟踪”。

五是修改完善了红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红河县人民政府党组等55个(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严格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强化县委在产业发展、工程建设、重点项目推进、资金安排使用、巡视巡察等方面的领导职责,督促乡镇部门责任压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县委议事机构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清理规范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中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职权交叉、职责混乱等问题,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方案》,成立了红河县生猪养殖产业易地集中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县水产品(田蛙)产业易地集中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红河县马帮古城建设、红河县侨乡森林公园建设指挥部及工作督导组等5个指挥部及工作督导组,制定印发了《红河县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集体决策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三是重新组建县城新区指挥部,已启动项目后续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闲置资金已上交国库。

四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建线索核查专班严格督促线索核查部门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宣传警示力度。深挖隐性“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以李祖荣为首的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查出“官伞”2人;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集中公开宣判涉恶案件2起,制作涉恶案件专题片2部;成立7个县委宣讲团赴乡镇开展集中宣讲117场,结合“扶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宣传”和“Y库采集”等工作,在全县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的学习传达,强化学习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读书提能行动,每月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做好理论书籍推送工作。

5.关于“意识形态宣传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融合宣传,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禁毒知识等重点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展板、“村村响”、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

二是进一步强化禁毒整治工作。对全县吸毒人员情况进行摸排,特别是摸清流动吸毒人员情况,做好宣传教育、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就业扶持、社会救助等措施,严厉打击制毒贩毒人员,推动禁毒工作长效化、机制化。开展公开查缉毒品活动4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讲座37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3万余份,对有吸毒人员的家庭进行“一对一”重点宣传;对今年招录的特岗教师上岗前开展毒品教育师资培训1次;对娱乐场所清理排查5次、禁毒培训和宣传共4次。

三是制定《红河县“村村响”运行管理办法》,完成全县830个“村村响”故障排查修复工作。

6.关于“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县融媒体中心队伍建设,明确了主要负责人,目前中心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8名。

(三)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彻底

7.关于“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文字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委巡视整改办召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16个相关部门围绕2015年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求各责任单位逐一对照问题查缺补漏,抓整改、促落实、重实效、立机制,做到真改实改、落地见效、推动发展。

二是持续跟踪查办。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建设资金、民生资金使用腐败等问题重新梳理、持续跟踪、依法查办。2019年4月至10月,县纪委立案39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5件5个问题5人,通报曝光19批次22个问题22人。

三是成立了红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领导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出台《红河县县级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了项目的审批权限。组织召开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建筑基本程序培训会议,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

四是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出台了《红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6份文件,对如何规范使用整合涉农资金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启动实施扶贫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和严格财政法纪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整治活动。

五是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双査”和“双问责”,对中央巡视组发现的两个案件依法依规作了严肃处理。

六是增强以案促改效果。县委、县纪委县监委针对私设“小金库”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发现的问题,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县委主要领导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保持廉洁本色”主题讲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干部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针对中央巡视指出“以案促改”不力问题,县监委已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责令抓好整改。

七是修改完善《红河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红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公车私用、公款请吃,无公函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清查整改行动,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批次1人、2个单位,制作张贴261张“纪律提醒”牌,对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立案查处2人,正在立案审查调查1人。

8.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检查组、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足额补拨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

二是红河县垃圾处理填埋场渗滤处理设施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三是压实责任,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支付力度、竣工验收力度,全县22075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验收、入住。

二、政治站位不高,脱贫攻坚推进不力

(四)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

9.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验收。通过核查比对,红河县“十三五”期间实施43个安置点(非44个,有2个安置点建设时已合并为1个)。9月2日-7日,已组织对各乡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验收工作,目前建档立卡户安置房竣工验收2691户,验收率达100%;安置点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已验收42个,竣工验收率97.7%。

二是加快推进拆旧工作。红河县“十三五”期间共搬迁3320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691户,同步搬迁629户。搬迁建档立卡户共2691户,减去“四类情况”可不予拆除的111户和无房户148户,应拆除建档立卡户旧房2432户,实际拆除2395户,拆旧率98.48%,37户未拆除户计划于11月30日前完成。

(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0.关于“财政涉农资金跟踪问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乡级报账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情况通报制度,成立了五个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指导组,每个组都由一名县级领导任组长,对13个乡镇实行分片包干,督查指导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二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截止10月,已整合涉农资金90395.3296万元,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83576.889万元,拨付率达92.46%。

11.关于“产业扶贫措施重“突击”轻“长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印发了红河县热区水果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建设红河县集农特产品展示、交易、农产品加工、贮藏、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创业园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批发交易市场。积极开展“低能社,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注销专业合作社8个。

二是制定《红河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红河县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实施方案》,一次性补助3000元产业发展资金的建档卡贫困户8799户2639.7万元,持续补助1000元产业发展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6557户1655.7万元。及时规范入股分红方式,对村集体经济和产业组织化资金入股方式中的期限和比例作了及时调整。

三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制定《红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涉农资金的融合和监督管理,整合2.08亿元产业发展资金。

12.关于“虚报瞒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三村乡涉水路段已经在巡视期间改造硬化并投入使用,对全县建制村道路硬化认真摸底排查,未再查出类似情况。

三、党建意识不强,组织建设不到位

(六)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

13.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后继乏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青年、返乡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中发展党员,加大党员发展力度,2019年计划发展农村党员201人。

二是制定《红河县组建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方案》,在13个乡镇均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纳入1名青年党员,同时从乡镇机关挑选3至5名优秀青年党员加入,每个支部由20至30人组成,预计培养130名村级后备力量,全力破除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现象。

三是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纳入培训课程,全县共开展38期4004人。持续推进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

四是全面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19年计划达标创建732个党支部。印发《红河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关于建立挂点包村驻村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度》,共整顿5个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

(七)干部人事工作不严肃

14.关于“干部动议酝酿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研究完善县管干部分析研判机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研判了解,充分做好干部动议酝酿工作。对各乡镇和县属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覆盖开展了综合分析研判,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充分动议分析。

二是根据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对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会前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动对接征求省州协管方意见等,进行充分酝酿。

三是及时规范干部动议酝酿程序,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原汁原味记录会议讨论意见建议,明确专人负责台帐管理。

15.关于“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力度,科学合理配齐配强县管领导班子。切实把在脱贫攻坚中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是进一步深入摸排班子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科学合理配齐配强县管领导班子,逐步消除副科以上岗位主持工作情况。

四、两个责任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八)主体责任缺失

16.关于“政治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及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24个,研究11起案件议题。

二是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县委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对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5家单位进行约谈,完成73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推动全县党务公开1165期、政务公开988期、村务公开568期、厂务公开98期、司法公开544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19期。

17.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一把手”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表率、抓好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乡镇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二是深入排查分析“政治污染源”,利用红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44批次158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及时对新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县委常委会通报了《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制定《红河县关于深刻汲取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知止者作为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重大典型案件。

三是加大“小金库”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对全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对心存侥幸、放弃机会、对抗组织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政治生态的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督促乡镇和部门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

18.关于“领导巡察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县委对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对全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学习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县市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省和全州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条例》《规定》精神实质,做到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

二是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从第七轮巡察开始,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机构及时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按时向州委巡察办报备。

三是强化巡察推动改革作用,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体制机制。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各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16个。

(九)监督责任缺位

19.关于“现纪委监委班子办案效率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充实空编人员摆在突出位置,从省委巡视组进驻至今,新招录编制外留置看护人员20名,调整补充到县纪委监委15人,空缺人员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配。采取抽调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室、组建工作专班(下设4个专班小组)等方式,集中力量加快办理未按时限规定处置和完成初核的问题线索。对未按时限规定处置的51件问题线索已初核(函询)了结15件,立案查处7件5人,正在立案审查调查10件12人,正在初步核实19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每月安排2至3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部室跟班跟案轮训,开展以查办案件为重点的业务培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使其不断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20.关于“乡镇纪委三转不落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红河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切实整合反腐败资源,完善乡镇监察机构设置,7月完成机构组建并配备人员开展工作,乡镇纪检监察已实现“三转”。

二是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角色定位,坚决纠正乡镇纪检干部身兼数职、工作中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共举办了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14期。

(十)违规违纪问题突出

2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位推动工作。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整治“四风”问题。

二是加强明察暗访,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先后派出18个明查暗访组,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作风问题开展明查暗访12次,纠正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9件,通报曝光7批次7人、3家单位。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巡视整改中提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纠正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规范全县公务接待、公职人员组织和参加宴请活动。制作张贴261张“纪律提醒”牌。

四是修改完善《红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的管理和督促。

2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缺乏过紧日子的思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巡视组发现的相关单位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及时收回以前发放的各种节假日值班费、加班费、信息奖、优秀奖等不合规定发放的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

二是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全口径监督和财政预算日常监督,确保“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制定完善了《红河县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机制。从2019年起,乡镇工作经费已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包干使用。

23.关于“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制定出台了《红河县县级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正研究制定《红河县县级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以此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督促行业部门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大基本建设程序知识宣传和在建工程检查力度,对发现违反建设程序的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组织召开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建筑基本程序培训会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4623097;地址:红河县迤萨镇三棵树街县委巡视整改办;电子邮箱:hhxwxgb@163.com。



                        中共红河县委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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