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红河县阿扎河乡党委、政府 “检查”和“通报”的问责
红河县阿扎河乡党委、政府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使用项目资金,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阿扎河乡政府通过虚开物资发票、虚开工程发票、虚造花名册等方式,从项目资金中套取资金,致使大量财政资金失去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力,十八大后仍然用公款赠送他人礼金和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突出。对此,阿扎河乡党委、政府负有领导责任。为此,红河县纪委给予阿扎河乡党委、政府“检查”和“通报”的问责。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汲取深刻教训,坚持以上率下,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严禁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案三查”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相关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