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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发周进行问责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11时25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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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架车乡根据《红河县“美丽家园”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意见》(红办发﹝201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乡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架车乡成立了“美丽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唐斗们任组长,乡长杨约者、人大主席李哈博任常务副组长,具体项目由时任副乡长陈发周负责。架车乡党委政府为了提升乡容乡貌把位于乡农贸市场周边的居民房屋列入“美丽家园”建设项目,进行喷漆提升改造,李哈博家得到“美丽家园”建设补助资金6615元。

同年,李哈博为了能够享受“美丽家园”建设拆除重建补助资金,在其家位于架车乡农贸市场旁的住宅楼旁进行拼建楼房,被列入“美丽家园”建设拆除重建项目,从中李哈博家得到“美丽家园”建设拆除重建项目补助金30000元,依据《实施意见》规定“拆除重建要体现在原址拆除,着重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李哈博户并不存在住房困难,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时任架车乡副乡长、分管“美丽家园”建设的陈发周,由于工作不到位、政策把关不严,不该享受给享受,致使李哈博(李昂娘)违规享受“美丽家园”建设拆除重建补助资金,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经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2019年1月3日研究,决定对陈发周时任架车乡副乡长期间的问题进行“通报“诫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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