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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拉起 “警戒线” 织密“监督网”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16时12分  作者:县纪委宣传部  来源:红河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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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红河县纪委监察委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完善保障措施,拉起“警戒线”,织密“监督网”,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红河县:拉起 “警戒线” 织密“监督网”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红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脱贫攻坚是全县当前最重要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红河县纪委监察委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完善保障措施,拉起“警戒线”,织密监督网”,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畅通信访渠道。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电话、短信、网络、来访“五位一体”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平台,将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台账,实行信访件办理分包责任制。同时制定委机关工作人员轮流接访制度,注重从审查调查、专项察访、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从扶贫、农业、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中收集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统一登记、统一交办,实行销号管理。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搭建 “绿色通道”,坚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并深挖细查,严肃问责。严肃查处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扶贫项目弄虚作假、识别不准、优亲厚友等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各类信访举报16件,其中已办结12件,4件正在办理当中。

完善督查机制。成立红河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查组,负责对13个乡镇、20多个县直相关部门的督查工作。按照“周报、月督查、季通报、半年问责”要求,督查包保乡镇的县级领导、13个乡镇、县直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精准扶贫结对帮扶责任人。制定下发《红河县脱贫攻坚五个责任清单》、《红河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考核机制》、《红河县脱贫攻坚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等。针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好第一道监督、检查责任,认真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责,推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机制,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责任追究。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县所有承担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县直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其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村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失职失责行为作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追责措施。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部署安排不力、工作措施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识别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搞“假脱贫、被脱贫”的,都将按责任大小受到严肃追责,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免职等处理。违规违纪涉嫌违法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完不成年度减贫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单位及工作队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绩效文明考核为不合格。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21件25人,其中提醒谈话7人,诫勉约谈3人,问责4人,通报批评8人,党纪处分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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